日前,经宁夏检验检疫局严格检验检疫,2500箱36.25吨宁夏苹果经内蒙古二连浩特口岸顺利进入蒙古国,这是宁夏苹果首次经产地检验检疫出口蒙古国。
宁夏是苹果资源较为丰富的省区。每年向蒙古国出口苹果5000至7000吨,占全国出口蒙古国数量的35%至40%。多年来,宁夏苹果均从内蒙古二连浩特口岸检验检疫出境,存在中间程序复杂、检验检疫流程长、出口成本支出较高、果园种植和管理等源头技术指导匮乏、出口信息不畅等弊端。为支持和促进苹果扩大出口,增加收入,针对以上问题,宁夏局委派工作人员前往内蒙古二连浩特局开展工作调研,探讨产地检验检疫的必要性、可行性。调研得知,宁夏苹果口感好,大小适中,皮厚耐储运,深受蒙古国人民青睐。但是,由于一些外省不法商贩假贴苹果包装标识冒充宁夏苹果出口,严重冲击了宁夏苹果出口。宁夏苹果运输到二连浩特后大多销售给二连浩特商贸城个体工商户,由他们将货物暂存后分批销售到蒙古国,个体工商户的介入也给出口企业减少了经济收入。由产地检验检疫后直接出口蒙古国,则可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以上问题,维护果农经济利益和宁夏苹果的声誉。
经和内蒙古局协商,宁夏苹果由宁夏局实施产地检验检疫后直接出口。为此,该局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制定了《宁夏苹果出口蒙古国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同时,积极做好首批出口苹果的果园和包装厂备案工作。经该局多次引导和指导,宁夏灵武市三家苹果种植果园、一家苹果包装厂于10月10日通过该局备案考核。另外,该局工作人员查阅大量的文件和资料,熟悉掌握蒙古国对进口苹果的品质和重点关注病虫害的要求,对苹果园种植、采摘、包装和病虫害防治进行了指导和监管,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符合蒙古国要求。
10月22日,接到企业出口报检后,宁夏检验检疫局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报检的36.25吨苹果实施产地检验检疫。目前,首批苹果经该局产地检验检疫已顺利出口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