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 

新农村商网(宁夏回族自治区频道)

http://nc.mofcom.gov.cn/ningxia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发布 > 省市农业 > 正文
北京时间:2008-10-8
网站搜索 网站搜索

宁夏为退耕户建设口粮田5.75万亩

2008-07-04 信息来源:新消息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近日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安排,今年该区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将建设基本口粮田5.75万亩,这是该区首次专门为退耕户建设基本口粮田。

  据自治区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后8年,国家将继续为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安排建设基本口粮田任务。国家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具备条件的西南地区退耕农户人均不该于0.5亩、西北地区人均不低于2亩的高产稳定基本口粮田的目标。该区退耕户口粮田要达到山区人均3亩、灌区人均2亩的标准,不够这个标准的,就在退耕户田地周边寻找适合耕种的田地划分给退耕户。

  宁夏启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国家已累计安排退耕还林任务1189万亩,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40.56亿元,工程惠及该区32万户153万农民。另外,根据新近完成的《宁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宁夏将在今后8年投资近百亿元,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这一惠民工程,具体范围涉及全区21个县、市(区)和农垦系统,总退耕人口153.02万人32.32万农户,建设重点是基本口粮田、生态移民、农村能源、后续产业及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以及补植补造等。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新农村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新农村商网所发布信息由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和网民自主发布信息构成;
2、凡注明信息来源为新农村商网的信息为本站原创信息,其版权为商务部网站和新农村商网所有;
3、凡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信息为本站转载信息,新农村商网不对其观点的正确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凡注明信息来源为“网民自主发布”的信息,联络方式已经新农村商网初步审核,但并不能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请使用者自主决定是否使用并自担风险。
管理频道: 网站管理   信息统计   访问分析   工作人员   网站指南   法律声明   怀念旧站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地 址:中国 北京东长安街2号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邮 编:100731
技术管理:北京易商海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传 真:86-10-51651300/65256615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邮 编:1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