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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2008-06-13 信息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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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兽医、农技、农机、热作、乡镇企业局(中心、办、总站),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农业标准化重要讲话精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省五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意义与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推进农业标准化为主攻方向,是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是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安全的重要基础,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于实现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尤其是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会上就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作了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省五次党代会提出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战略要求,为加强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明确了方向,意义非常重大。各级农业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把思想统一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安全。

  二、思路与目标

  指导思想是: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监测和信息发布体系、认证标识和可追溯体系、预警应急防控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用新理念、新机制、新手段,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手段,抓好顶层推动和示范带动,增强法制、制度和科技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海南农产品出岛出口和直接进超市进宾馆,实现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建立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辅相成的标准体系,制修订地方标准100项,建立国家、省和市县三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0个;建立省、市县、乡镇三级统一权威的检验检测体系,主要检测指标与国际接轨;建立监测严密、信息共享的监测和信息发布体系,监测网络覆盖全省主要农产品产区;建立品牌化管理的认证标识和可追溯体系,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覆盖率85%以上,动物标识覆盖率85%以上,上市农产品全部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30个、有机农产品3个;建立政府与企业联动、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预警应急防控体系,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有效控制植物疫病和有害生物入侵。

  三、建设“五大体系”

  (一)标准体系

  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为切入点,建立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引导、农民积极实施的运行机制,把农业标准贯穿于生产流通各环节,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制修订瓜果菜、热带作物、畜产品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地方标准,引导和指导出岛出口企业、龙头企业参照国际标准制订企业标准,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空缺,做到产前产中产后有标可依。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相结合,示范与带动相配套,推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快建设一批出岛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邀请龙头企业加盟,加快发展标准化养殖小区。充分整合农技推广部门、科研单位、质检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资源优势,创新推研检相结合、“中介组织+农民+标准化”模式,推动农业标准进村入户和进基地。

  (二)检验检测体系

  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切入点,建立固定检测与流动监测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整合现有农产品质检机构资源,加快配备现代化的检测仪器设备,提高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水平。加强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技术中心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市场准入性检验检测、产地认定检验和综合评价鉴定检验等功能,扩大检测参数种类,提高检测速度,提升安全卫生参数确证检测能力。加强县乡两级质检机构建设,与固定监测站和流动监测小分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和产地环境监测功能。支持企业、企业实验室和企业检验技术人员实行资质认可,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加强检验检测技术队伍建设,实行培训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检验检测体系的整体素质。

  (三)监测和信息发布体系

  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为切入点,建立制度化管理、关键点控制的运行机制,加强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的全程监管和信息发布。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发布制度,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生产基地和市场监管,加强主要农产品和出岛出口农产品的监督抽查,定期发布。建立健全农资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发布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指导和宣传,实行定点、定量、定性监测和定期公布,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制度,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信息统计和发布系统,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档案,及时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分和调整。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管理,规范农产品销售企业进货检查验收程序,严禁销售和公示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由我厅统一发布省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实现质量安全信息共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害信息应急联动机制,果断处置质量安全和产销信息突发事件。

  (四)认证标识和可追溯体系

  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为切入点,建立标准支持、质量认证、标志管理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制度、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农业品牌化。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为抓手,推行“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安全性保障”的技术措施,加快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广泛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申报认证,指导和帮助企业申报通过ISO9000、ISO14000、HACCP、GAP认证,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志的使用率。加快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强化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先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抓起,逐步建立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的质量安全档案,逐步建立全程质量安全追溯全球通网络。规范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强化标识标签监督检查。进一步整合品牌资源,建立品牌质量保障体系,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品牌开拓市场,做大做强名牌农产品。

  (五)预警应急防控体系

  以建设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的预警预报防控网络为切入点,建立省、市县、乡镇、农村和企业五级联动的运行机制,把防控点拓展到企业、科研院所和科技110网络,加强预警预报防控队伍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应急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建设,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提高快速诊断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重大动物疫情零发生。建立健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植物疫情监测网络,建立植物病虫害监控可视系统,提高农业措施、物理措施和生物措施等综合防控能力,把植物病虫害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建立健全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立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长效管理机制,增强日常监测预警能力,严把外来材料检疫关,严格防止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与扩散蔓延。建立官方监控体系和企业监控体系的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报告和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疫病信息和防控措施,适时启动疫情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把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层级、各单位,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五大体系”建设。根据省委支持有关厅局科学调整内设机构的要求,为了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和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我厅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厅长任主任,分管厅领导任副主任,厅机关有关各局处室、厅属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家组下设瓜菜组、水果和热带作物组、畜产品组、定点检测机构、固定监测站和流动监测小分队。各市县由农业局牵头,农业系统各有关部门参与,成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依法协调把农产品质量标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争取国家、省、市县三级财政支持,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落实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策划争取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支持。引入社会资金加盟,协调金融部门把信贷向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倾斜。

  (三)加强执法检查

  以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监管、质量追溯和市场准入等环节为重点,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建立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多形式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从抓源头、抓重点、抓大案要案入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的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整顿执法队伍作风,严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和滥用职权,严禁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和出具不实检测结果。

  (四)加强科技支撑和宣传培训

  整合优势科技力量,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技联合攻关,扩大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推广突破出口国技术贸易壁垒的先进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制宣传和科普宣传,增强农民和农业生产运销组织的质量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放心消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整体素质。加强农业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普及标准化知识,营造农民和企业积极实施标准、全社会参与制订标准的良好氛围。

海南省农业厅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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