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虞城县不断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力度,采取五项措施,努力为全县钢卷尺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该县每月召开一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例会,邀请部分钢卷尺企业厂长、经理、乡镇职能部门参加,征求企业意见,现场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实行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对东方、亚东、双星、红日等大型钢卷尺企业,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包负责、定点联系,每周办公会汇报所包企业经营状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强化职能部门服务。要求工商、税务、公安、供电等单位,按照各自服务承诺内容,及时、有效搞好职能服务。实行企业宁静经营日制度。每月1至25日为企业宁静经营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者将从严从快处理。开展监督评议。乡镇人大、纪委每季度对各职能部分开展一次工作评议,对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挂牌表彰,对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