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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口智利货物享受关税优惠

2006-11-08 信息来源:国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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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青岛检验检疫局为青岛市某公司签发了3份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这是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协定实施以来,该局首次签发中国-智利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此次签发的3份证书项下产品货值189913美元。据企业反馈,凭借中国-智利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上述货物在智利通关时可享受零关税的优惠待遇,关税削减幅度达到100%,进口商可少缴11394美元的关税。

  据了解,自2006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自由贸易协定》开始实施。根据该项协定,智利对原产于中国的7900多个税目号下的产品给予关税优惠待遇。为使青岛市各出口企业充分了解这项关税优惠政策并有效地加以利用,青岛局积极通过政府信息、口岸信息、新闻媒体、原产地工作网页、报检大厅显示屏等途径向企业进行宣传,使出口企业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到优惠政策;另一方面,积极组织产地证签证人员详细研究相关优惠政策,针对其特点指导企业缮制证书,为保证中国-智利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顺利签发做好充分准备。

  目前,这一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初见成效。青岛市出口化工品、玻璃制品、纺织品的一些企业迅速反应,积极向青岛局咨询办理中国-智利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有关事宜。根据青岛局的分析,青岛市出口的大宗产品,如水产品、纺织品、机电产品、塑料制品、鞋类、玩具等都在中国-智利自贸区关税优惠政策的范围内,关税优惠利用前景非常广阔。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有关贸易政策,用好用足优惠政策,降低出口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增加出口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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