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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新农村商网公众留言管理制度

2007-04-05 信息来源:新农村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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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村商网“公众留言”栏目是面向广大社会公众的一个重要窗口,公众留言、公众邮件使网站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商网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和沟通,提高网站服务水平,我们对新农村商网公众留言、公众邮件的处理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现汇报如下:


一、新农村商网公众留言、公众邮件办理的工作分工
   (一)凡栏目编辑人员能够直接回答的公众留言、公众邮件,由编辑人员直接回复。
   (二)对于各类业务性强又无现成答复口径的咨询类留言和邮件,新农村商网以《新农村商网公众留言、公众邮件转办件》(格式见附件)方式,转送商务部信息化司,由商务部信息化司提供回复口径,由新农村商网按统一格式回复。
   (三)对于有参考价格的评介类公众留言、公众邮件,如表扬、批评、建议等,新农村商网以《新农村商 网公众留言、公众邮件转阅件》(格式见附件)方式,分别转送网站相关部门参阅。转阅部门要认真对待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众留言、公众邮件办理的时限要求
   (一)新农村商网对公众留言、公众邮件进行答复、转送,一般不超过1个工作日。
   (二)对于转送商务部信息化司提供回复口径的公众留言、公众邮件,商务部信息化司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


三、公众留言、公众邮件的利用方式
   (一)日报:对于特别重要的留言,包括表扬、批评、意见、建议、咨询等,新农村商网随时以《新农村商网重要公众留言快报》的方式报部领导。
   (二)月报:新农村商网每月第一周对上月的留言情况进行综合统计,撰写月度情况分析报告,上报给商务部信息化司。

    附件:1、《新农村商网公众留言、公众邮件转阅件》
          2、《新农村商网公众留言、公众邮件转办件》


                                                           新农村商网
                                                          2007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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